交通常识
发布日期:2008/5/9 17:17: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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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9.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0.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自行车、三轮车驾驶人注意事项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4.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5.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6.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7.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自行车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可自行规定;
8.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行人和乘车人注意事项
行人要遵守: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通过铁路道口时:
①遇有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进行时,须停留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铁轨5米以外;
②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止步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行;
③遇有道口信号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亮时,不准通过,白灯亮时,准许通过;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按前项规定通过。
乘车人要遵守:
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安全行车十大原则
1.不论坐在前座还是后座,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在车祸事故中,因没有系安全带而造成死亡的比例要比系安全带的死亡比例高出一倍。
2.驾驶车辆要保持专心。不要被身旁的乘客干扰,或是被美丽的风景分散注意力。
3.不要盲目地跟随路面标志及标线。在弯道或上下坡路段更要小心谨慎,来车往往是在视线看不见的另一边。
4.保持安全跟车距离尤其不要紧跟在大型车辆之后。距前车越近,越看不到前方的路况,真有突发状况发生时难以闪躲。
5.不要只把视线盯着前车的尾巴。随时观察更前面的道路状况,遇到危险时才能有时间与空间采取更好的闪避措施。
6.定期检查轮胎老旧磨损的情况。在湿滑路面,磨损轮胎的抓地力会大打折扣。
7.经常查看后视镜。在改变行进路线或超车时,这是一定要的动作。
8.别占用非机动车道。即使保持在安全速限范围内,在拥挤的非机动车道也容易发生意想不到的状况。
9.夜间行驶要特别小心。在没有路灯的路段,往往会有猫狗之类的动物跑出来,引发司机下意识的躲避反应。
10.十次车祸九次快,切记世界上还有比你更快的车与驾驶者。